178.中央军委、国务院给内蒙古军区的复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发1967-3-11

中央军委,国务院给内蒙军区的复电

1967.03.11

三月七日电悉,同意对X院实行军事管制,该院系XX技术试验单位。军管后要坚决按照中央二月二十一日通知及军委二月一日、二月十六日两项规定贯彻执行。对818暂不急于宣布为反动组织,不忙取缔,先进行政治攻势,分化其组织,孤立其为首的反革命分子,待进一步暴露后,再相继逮捕法办。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