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文件1967-3-10
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支左、支农、工业问题的通知
1967.03.10
各总部、军区、军种、兵种、院校:
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单位革命群众组织外出串联人员,遵照军委规定返回本单位后,不少单位正开展整风学习,总结前一阶段斗争的经验,准备进行本单位的斗批改。有些单位的群众组织返回以后,没有切实执行军委命令,没有进行整风学习,不抓本单位的斗批改,而仍然热衷于搞大串联。有的外出人员迟迟不回,有的同地方群众组织搞串联,不通过当地驻军领导机关,擅自同地方群众组织一起去参加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夺权斗争。在与当地驻军发生分歧时,不尊重驻军领导机关的意见,一意孤行,甚至同地方群众组织结合起来去冲击当地驻军。这是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是违反中央二月二十一日的通知和军委一月二十八日命令的,妨碍了我军支左工作和支农业支工业生产的进行。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各革命群众组织,都要以两三周时间进行整风学习,学习文件,提高思想,总结经验,修正错误,尔后集中精力搞好本单位的斗批改。一律不再到外地串联,也不要同本地区外单位或地方组织搞串联。所有外出人员一律返回,地区性的和几个单位组成的联络站,一律撤销。地方群众组织,也不能到军队串联。
二、支左、支农、工业工作,是毛主席交给军队的光荣任务,是对人民解放军最大的信任和鼓励,一定要切实作好,努力完成。在这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必须加强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各地区,各城市支左、支农、工业工作,一律由当地驻军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单位的支左、支农、工业工作,一定要服从当地驻军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不得各行其是。
三、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单位的干部,大多数是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凡是未经上级批准撤职或停职的干部,除应在群众帮助下,认真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努力改正外,应该站出来做工作,把本单位的支左、支农、工业和行政管理工作管起来,各革命群众组织要帮助和支持他们领导好这几项工作。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