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指示等1967-3-7
中共中央关于大专院校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草案)
(供讨论和试行用)
1967.03.07;中发[67]81号
一、大专院校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进行斗、批、改。
二、下厂下乡和在外地串连(包括参加外单位夺权的和设在外地的联络站)的革命师生,一律在三月二十日前返回本校,参加本校文化大革命。
三、各大专院校的革命师生,必须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按着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地进行短期军政训练。
四、各院校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资产阶级反动学书“权威”,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学术上、深入地进行批判和斗争。着手研究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学方针和教学方法。
五、各大专院校,除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动的学术“权威”以外,对各级领导干部、教授、讲师、助教、职工,都应当采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吸收他们参加文化大革命,并且安排他们的工作。对犯错误的人,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而又坚持不改和累教不改的,就要允许他们改过,鼓励他们将功赎罪。
六、大专院校必须由革命师生、革命教职员工和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临时权力机构,领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行使本校的权力。已经由革命左派学生组织掌握领导权的,应着手吸收革命教职员工和革命领导干部参加。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全面选举制,正式建立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作为领导文化大革命的正式权力机构。
七、大专院校的革命的红卫兵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先锋,应该在运动中整顿、巩固和发展。红卫兵应该以劳动人民家庭(包括工农兵和革命干部以及其他劳动者)出身的革命学生为主体。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学生,对毛主席有深厚感情,有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一贯在政治思想上表现比较好的,也可以参加。
八、大专院校所属工厂、企业和科学研究单位,必须坚决实行毛主席、党中央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
这一文件,可在全国各大专院校张贴。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