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

中央军委文件1967-2-11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

1967.02.11

军以上领导机关的文化大革命(军级本身不含,以下同),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全面斗争的新阶段,形势大好。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军委一月二十八日的命令,更好地支援和参加地方的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胜利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国防的光荣任务,把军以上机关的文化大革命搞得更好,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央军委一月二十八日的命令,是我们伟大的统帅毛主席亲自批发的。军委的这个命令,是个重要的文件,必须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学习讨论,认真抓好活思想,务使大家深刻认识颁发这个命令的伟大意义,提高执行命令的自觉性。凡是我军真正的革命同志,要坚决地捍卫,要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军以上机关(各总部、军种、兵种、各大军区、省军区、军区空军、海军舰队)的文化大革命,必须坚决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分期分批进行四大。由军委决定已经展开四大的单位,除因必要暂停进行的以外,要继续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真正的而不是假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团结大多数,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把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揪出来。军委决定暂时不开展四大的单位,必须进行正面教育,何时开始,必须听候军委命令。

三、陆、空军的军以下单位,海军的基地以下单位,海、空军的飞行学校,北京卫戍区,上海、天津、旅大警备区,以及军委指定的特殊单位,一律不搞四大,坚持进行正面教育。绝对不准任何人、如何组织以任何借口到这些单位进行串连。

四、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工具,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当前,国内外阶级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帝、修、反加紧反华,我军要提高警惕,加强战备,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和不间断的指挥。因此,各级军事领导机关(包括司、政、后及其他领导部门)一律不允许自下而上的夺权,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冲击。

五、根据古田会议决议和一九六零年军委扩大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军以上机关的文化大革命,必须由党委领导。党委个别成员问题严重的,可以撤换,党委不能领导的,可以改组,但都必须经过上级批准。军队领导机关必须保持严密的、完整的指挥体系,不宜成立各种文化革命战斗组织。已经成立的各种文化革命战斗组织,必须以行政单位进行改组。这些文化革命战斗组织,对党委有批评和建议之权,但不能代替、监督党委和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六、坚持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一定要分清是无产阶级当权派,还是资产阶级当权派。认为只要是当权派,就一概打倒,是完全错误的。

各级领导干部,要敢字当头,到群众中去,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同群众紧密结合,一道闹革命,为人民建立新的功勋。

对于犯有错误的干部,应该根据问题的实质和情结的轻重,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分别对待。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而又坚持不改和累教不改的,就要允许他们改过,鼓励他们将功赎罪。

凡是没有上级命令停职、罢官的领导干部,应该坚守岗位,抓革命,促战备,促工作,促生产,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七、在运动中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要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等不良倾向。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林副主席的指示,加强运动的革命性、科学性、组织纪律性。

以上规定,应立即向各级党委、全体人员传达。军委要求全体同志,认清当前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认识我军在这场斗争中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光荣任务,坚决执行上述规定,争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新胜利。

CCRADB